一、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同時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體檢要求;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的現役軍人。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當年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者;因觸犯刑律而被有關部門采取了強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三)招生地域
今年,云南藝術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外面向四川、貴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廣西、福建、山東、山西、河南、河北、吉林、遼寧、甘肅、內蒙古等 16 個省(區)招生。各省(區)均設有專業考點,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規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對于在生源地以外考點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專業成績該校不予承認,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文理科要求
1.云南藝術學院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文理兼招,按各專業錄取原則文理混合排序后擇優錄取。
2.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招收普通文科類和理科類考生,參加普通文理科類二本批次錄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二本線(分文理),按藝術類專業培養,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五)部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1.聲樂演唱類專業考生應發聲器官無疾病,身高要求男生 165cm以上、女生 155cm 以上。
2.舞蹈表演專業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戲劇表演及播音主持類專業考生應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口齒清楚,無色盲、色弱,裸視 1.0 以上,發聲器官無疾病。
二、
專業報名 藝術類考試報名分為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辦的普通高考報名和由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報名兩次進行。
(一)普通高考報名
1.按各省(區)招生考試院的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辦設置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符合報考條件者,領取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取得 14 位考生號。
2.凡未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辦進行資格報名的考生,均不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專業考試報名
考生按生源所在地有關要求參加專業考試報名,領取《專業準考證》,具體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以各省(區)招辦或考點規定為準。
三、
專業考試 (一)云南藝術學院將通過校園網陸續公布各省(區)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各專業科目具體考試安排于考試前一日詳見考點考試安排。
(二)如省(區)對報考專業有統考(聯考)達標要求的,按該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統考(聯考)不涉及的本科專業,考生無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聯考),可直接參加云南藝術學院的專業考試。
(三)考生按考點規定憑本人身份證、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該校《專業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四)對于在云南藝術學院專業考試中有違規、作弊等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 33 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四、
招生專業、學制、錄取原則及收費情況
注:
1. 2019 年云南藝術學院預計面向全國各招生省(區)招收各專業新生共計 3000 人(最終招生計劃數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文為準),文理兼招,無級差。
2.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方能按相應專業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五、
各專業招生省份、考試科目及要求
注:
1.音樂類所有專業(方向)的“聽音記譜(筆試)”科目實行一次性考試,成績通用。
2.所有報考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在參加主科面試時應著淡妝、不穿高跟鞋、不穿演出服。
3.戲劇學(含戲劇教育、戲劇史論與批評兩個方向)和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含舞臺設計、化妝服裝兩個方向)專業新生入學后統一參加專業分班考核,雙向選擇專業方向。
六、
政審、體檢及錄取 (一)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負責對考生進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
(二)云南藝術學院為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省外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可自主劃定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在錄取前報有關省(區)招辦備案),如相關省(區)對藝術類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另有要求的,按該省(區)規定執行。
(三)專業成績分省排名,分省劃定專業合格線(由該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各考點各專業的生源質量和培養需要自行劃定)。
(四)云南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為提前批,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第一志愿第一專業不能滿足錄取要求時,按第一志愿第二專業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投檔,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相關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如相關省(區)對投檔方式另有要求的,按該省(區)規定執行。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成績達到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各專業錄取原則,參照考生填報志愿,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后,擇優錄取。
(六)各專業錄取線文理相同,且無級差。
(七)新生入學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高考違紀舞弊或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學籍并退回原籍,情節惡劣者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七、
其它說明 (一)高考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該校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
(二)不查卷,可查分。查詢時間及操作辦法敬請關注該校校園網公告。
(三)考生所需的畫具、樂器(鋼琴除外)等考試用品一律自備,車旅費、食宿費自理,誤考、缺考一律不予補考。
(四)云南藝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信息均以該校本年度《招生簡章》、《招生章程》和學校校園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如有與教育部及相關省(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教育部及相關省(區)招生政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五)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云南藝術學院紀委對招生考試及錄取進行全程監督。
(六)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 1577 號,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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