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2、所有藝術類專業在規定計劃投放時必須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規定計劃不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則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在高考報名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類型必須一致,不準跨類型考試。
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1、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16個省份招生。符合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高考所在省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不得跨省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高考所在省發放的藝術類考生報考證和身份證,非美術類專業考生還需填寫我校考試報名表并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可報 2個或2個以上專業。
4、考生須交納報名費。表演類專業235元/人。
專業考試評分辦法 1、舞蹈編導專業考試實行初試、復試的評分方法。初試由現場評委評分,并對考生的考試過程進行錄像。復試由學校組織專家組按照相關規定在校內通過觀看考生初試的錄像進行評分。
專業成績查詢辦法 廣東海洋大學將于2019年4月下旬在招生網公布考生專業成績,屆時,考生也可拔打電話0759-2396115查詢。
校考專業報名辦法 (一)考生報名須攜帶材料
1.考生“現場報名”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藝術類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及小二寸同底版免冠近期照片兩張;
2.考生“網上報名”須嚴格按照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的要求事項填寫。
(二)考生考試須攜帶材料
1.報名考生攜帶打印“校專業考試準考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下發的“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原件并按照準考證注明要求到相應考點按時參加考試
2.如身份證丟失,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證件原件,照片上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錄取及有關規定 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校考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成績÷術科總分)×7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其中,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200分,非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100分。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擇優錄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規定,如需征集志愿錄取,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績達線、山西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2、符合條件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考生如獲我校2個或2個以上專業合格證并同時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尊重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
4、新生入學后按照相關管理辦法進行專業水平復查,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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