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影人藝考表演學苑 發布時間:2019-06-19
相信表演藝考生對朗誦和臺詞都不會陌生吧,在兩者的考試中,都會涉及到通過作品表達情感,那么講角色臺詞和朗誦文學作品有什么不同呢?
朗誦者朗誦文學作品,一般地說,是以創作者本人的名義,向觀眾有目的、有態度、繪聲繪色地介紹作品內容,用語言正面地直接影響觀眾。而講述的往往是過去或未來,或者想象中的事物,即使是第一人稱的作品,仍然是以朗誦者的身份出現,而不等于我就是作品中的“我”。
演員扮演角色,則是將自己置身于在劇本所規定的情境中,以劇中人物身份生活,經歷著此時此刻正在發生的事情,一切按照角色的思想、態度、行為的邏輯去對待劇中發生的事件(包括與劇本中其它人物的關系)這時演員就不象朗誦者那樣直接與觀眾交流,而是通過與對手的交流影響觀眾,達到揭示劇作內容的目的。
以上就是講角色臺詞和朗誦文學作品的不同點,希望考生們對此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要把一些常識混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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