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及內容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試科目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考生任 選其一)、
視唱、音樂基礎知識、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 120 分、50 分、20 分、10 分,總分為 200 分。考試分為筆試和個體 測試兩部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兩科合卷考 試;專業主科(聲樂、器樂)和視唱為個體測試科目,全省統一 組織測試。
考試形式及要求聲樂主科主要從考生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表現能力與作品 難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歌曲或戲曲片段), 主要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試(通俗唱法考生 可自備伴奏音樂 U 盤,其他考生自備演唱歌曲五線譜樂譜,統一 鋼琴伴奏)。要求思想內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質純凈,有良好的科學發 聲方法(喉頭穩定,富有共鳴,有氣息支撐),吐字清楚,風格 把握較為準確,音準節奏正確,有良好的樂感和演唱氣質,表現 能力強,形象佳。
中影人藝考表演專業老師提醒全國藝考生,藝考臨近,同學們要做好備考準備,多讀、多看、多練 。沒有誰是隨隨便便就能成功的,只有堅持不懈,才能攀登到封頂。 藝考時,一定要自信。考官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你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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